
医药云端工作室:挖掘趋势中的价值
来源:陕西省药械采购网
编辑:云中鹿

今日(5月14日),陕西省发布通知,公布通过一致性评价品种阳光采购药品动态调整公示期申投诉问题处理结果。
通知明确,依据国家局2018年24号文“关于通过一致性评价标识使用有关事宜的说明”,列入《中国上市药品目录集》的仿制药纳入陕西省阳光采购范围。
通知还明确了挂网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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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评后全国新的省级集中采购挂网(中标)价格在3个及以上的按最低挂网(中标)价格限价挂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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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评后无新的省级集中采购挂网(中标)价格,但申报了过评前全国省级集中采购最低3省挂网(中标)价格的,按其最低挂网(中标)价格限价挂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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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集中采购中标省份不足3省的暂直接挂网,价格达到3省后可在每月20日至30日申诉动态调整;
而过评品种中“4+7”相关品种申报价格高于“4+7”已挂网产品价格的暂不挂网,共有8个品规,这也说明通过一致性评价只是拿到了进入市场的入场券,而价格才是真正的杀手锏。

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随即又向医疗机构发出通知,通知称,根据企业申请,现对部分药品挂网限价进行调整(详见下表),调整后的挂网价即日起执行。其中包含了上表中豪森的伊马替尼片(0.1g*60片),限价从之前的916.7元调整为790元。而这一品规在4+7集采的中选价为623.82元。
部分药品价格调整表

通知还明确,对“4+7”试点相关品种确认上海红线价或报价符合要求的列入西安市4+7网上采购范围,共有17个品种:

此外,通知还列出了限价挂网和直接挂网品种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