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动态】广东:关于征求《广东省加强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建设行动方案》

【地方动态】广东:关于征求《广东省加强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建设行动方案》


5月6日,广东卫健委公开征求《广东省加强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建设行动方案》(下称《方案》)。


《方案》提出到2025年,药品供应保障制度政策体系基本建成,完善药品审评审批制度和药品监管机制,提高药品质量安全水平;促进医药产业加快转型升级,提升药品创新能力和供应能力;健全药品集中采购机制和药品筹资保障体系,降低群众药费负担;构建药品使用监测评价体系和短缺药品预警应对机制,保障药品供应安全有效;推动药事管理和药学服务高质量发展,安全合理用药水平显著提升。


《方案》指出坚持以市、县为单位整体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促进上下级医疗机构用药衔接和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完善宣传培训、监测评价机制,促进医疗机构全面配备优先使用,提高医务人员安全合理使用水平,体现国家基本药物在二、三级医院的主导地位、在专科医院的引导地位和在基层医疗机构的主体地位。建立健全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考核激励机制,将国家基本药物使用情况纳入医改考核指标,与基层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拨付挂钩。


《方案》明确深化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对短缺药品、儿童用药、罕见病用药,以及使用先进制剂技术、创新治疗手段、源于经典名方的创新药等,建立优先审评审批绿色通道。推动生产流通经营模式创新,支持建设小品种药(短缺药)集中生产基地、中药材种植基地、药品现代物流仓储配送基地,培育创建一批主业突出、特色明显、集聚度高、示范效应强的生物医药产业基地。


《方案》要求坚持集中带量采购原则,发挥医保战略购买优势,全面推广政府引导、市场主导、联盟采购、平台操作的药品集团采购经验,公立医疗机构以市为单位自行选择省、广州、深圳药品交易平台实行采购。落实国家医保谈判抗癌药采购使用有关政策,推进国家药品集中采购使用试点工作,鼓励医疗机构优先采购和使用通过一致性评价、价格适宜的仿制药。


《方案》显示开展医联体、区域内上下级医疗机构药事联合协作,健全落实上下用药衔接规章制度,明确牵头医疗机构与其他成员单位权利义务、职责分工。根据区域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等用药需求,以国家基本药物为重点,遴选循证证据充足、临床用药频度高的衔接用药目录。医联体、区域内牵头医疗机构集中带量采购,筛选适量药品配送企业,承担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配送、储备、调剂等供应保障工作。加快建立健全药品使用监测与临床综合评价规范和工作机制,依托省、市两级全民健康信息综合管理平台,建立完善监测平台和监测网络。开展以基本药物、抗肿瘤药品、国家谈判药品和集中采购药品为重点的药品使用监测,对处方内容、治疗费用和药品种类等进行全方位监测。


(广东卫健委 2019-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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