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辽宁省发布《关于开展联盟地区(辽宁省)药品集中采购品种未中选药品梯度降价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已在辽宁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网挂网采购的集采扩围未中选药品,在现行挂网采购价的基础上,根据价差实行梯度降价后(以中选价托底)方可继续挂网采购,价差较大的须进一步加大降价幅度。
来源:辽宁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网

未中选药品, 须在现行挂网采购价的基础上,根据价差实行梯度降价后 (以联盟地区 (辽宁省) 药品集中采购中选价托底) 方可继续挂网采购, 价差较大的须进一步加大降价幅度。
其中原研药、 参比制剂、 通过国家质量与疗效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详见附件 l), 由药品生产企业在规定时限内,按照联合采购办公室的梯度降价规则, 自主申报降价(规格、包装有差比关系的根据差比价规则计算)。
其他仿制药(详见附件2)的采购价须低于联盟地区(辽宁省) 药品集中采购同品种中选价方可继续挂网采购。由药品生产企业在规定时限内, 自主申报降价 (剂型、 规格、 包装有差比关系的根据差比价规则计算)
表1:需自主申报降价的原研药、参比制剂和通过国家质量与疗效一致性评价仿制药清单







表2:需自主申报降价的其他仿制药清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