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健识局(jianshiju01)
今天(6月28日),黑龙江省药采中心发布公告称,该省联动价格将于7月1日开始执行,过渡期1个月,2018年8月1日起医疗机构不得再销售原库存药品,请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与医疗机构做好衔接。

由黑龙江省药采中心2017年11月发布的《联动价格公示表》看,涉及近2万药品,包括:施贵宝博路定、赛诺菲波立维、阿斯利康安达康等诸多知名品种。
此次价格联动始于2017年10月,根据当时黑龙江省药采中心发布的公告,联动价格来自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东省、辽宁省、吉林省六省市新一轮药品集中采购最新中标价(挂网价);无以上六省市新一轮中标价格的,采集全国能采集到的所有省区市新一轮中标价(挂网价)。
中间几经周折,在正式执行时,因吉林省、山东省价格不符合本次价格联动规则,未纳入此次联动价格参考范围。至此,五省市药价联动正式形成。
按照该省规定,除低价药、抢救药、妇儿专科非专利药外,其他药品的联动价格应不高于原中标价/挂网价。而从全国各省药采“砍价”、药企主动申请降价的形势看,大部分药品大降价已成必然。
一降再降,花式“砍价”、政策倒逼并行
“砍价”风潮之下,价格联动机制将使药价一降再降。
根据黑龙江省药采中心要求,联动价格由企业自行维护,企业维护的价格为相关省份该药品的最小制剂单位价格。除低价药、急抢救药品、妇儿专科非专利药品外,企业在维护价格时,如所维护价格算术平均值高于原来的中标价(招标药品)或平均参考价(挂网药),则不能完成价格维护,保留原价格不变。
企业维护后,平台自动生成药品所采集各省份价格的算术平均值。这就是招标药品最新执行中标价和挂网药品的最新挂网限价。除低价药、急抢救药品、妇儿专科非专利药品外,本次价格联动后挂网药品实行不高于平均价采购规则。
这意味着,在黑龙江省,大部分药品的采购价格将随着所参考省份药价的降低而持续降低,却并不会随着这些省市药价升高而升高,其原有中标/挂网价即是“天花板”。
而在各地通过GPO、跨区域联合采购等“以量换价”,以及一致性评价、临床管控、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等政策的倒逼之下,药品正在一降再降。
◆ 2017年7月,受医保控费、医院药占比影响,神威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中药注射剂大品种丹参注射液(10ml*5支/盒),主动申请在云南的政府采购限价由9.95元申请降价至2.15元。
◆ 2017年12月,深圳GPO发布成绩单,第二批目录采购的1159种药品,平均降幅22.57%。其中,两个生产厂家以上的竞争性强的品种降幅47.45%,抗感染类降幅36.4%。
◆ 2018年5月,人民日报撰文,福建省发挥令药企叫苦不迭的“砍价”功力和医保杠杆作用,2017年全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费用168.98亿元,比2016年减少8.74亿元。按往年药品费用增速计算,年节约药品费用约30亿元。
也有利好,明令国家谈判品种不再议价
从该省议价规则看,黑龙江执行联动价格后,除低价药、抢救药、妇儿专科非专利药外,医保谈判药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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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药品;按联动后平台上的最新价格进行采购,不再进行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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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网(议价)药品:按联动后平台上的最新参考价议价采购。常用低价药采购价格同时执行日均费用中成药不高于5元,西药不高于3元的价格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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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谈判和国家定点生产药品:按原国家谈判价格和定点生产药品的定价进行采购,不再进行议价。
2016年以来,国家人社部、原国家卫计委针对部分临床必需、疗效确切、价格较为昂贵的药品组织专家进行谈判,成功使包括赫赛汀在内的39个品种实现大幅降价,平均降幅约50%,最大降幅可达70%。目前,这些药品已陆续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落实挂网。
此前,有相关企业抱怨,在集采过程中遭遇不按谈判价采购而再议价,或进医院时“二次议价”等尴尬。从目前趋势看,这一问题正在解决。
按照6月2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的部署,国家医保局或将很快开展新一轮的医保谈判。预计未来医保谈判将动态开展,将有越来越多药品迎此利好。
毕竟一味降价并非医改、药改的最终目的,挤压水分,使药价恢复到合理水平,确保患者有药可用,用得起药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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