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我省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产品(第一批)审核结果的通知


相关申报企业:


按照《关于山东省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有关问题的通告》要求,经专家资质审核,现对符合要求的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产品(第一批)予以公示(详见附表)。公示期:2018年11月12日至2018年11月14日17:00。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投诉申诉管理”提交材料(须加盖电子印章),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14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提交的材料应真实有效,不得恶意投诉申诉。


咨询电话: 0531-67873123、67873167(受理大厅)0531-67873135(技术)


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8年11月12日


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产品(第一批)审核结果

72个一致性评价药品直接挂网(附目录)

72个一致性评价药品直接挂网(附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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