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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端导读】


电影《我不是药神》在即上映,故事的真实原型是“抗癌代购第一人”的陆勇,其为自救并为其他癌症患者代购低价仿制药的一连串故事。不过,陆勇发表声明对电影提出了质疑。不论如何,该电影值得我们反思,面对价格高昂的专利药,重症患者如何觅得生路,在仿制药的质量缺陷中,厂家和政府又是如何解决这一诉求?


日前,《我不是药神》在南京医科大学放映了校园特供版。故事的真实原型是“抗癌代购第一人”的陆勇,其为自救并为其他癌症患者代购低价仿制药的一连串故事。该电影值得我们反思,面对价格高昂的专利药,重症患者如何觅得生路,在仿制药的质量缺陷中,厂家和政府又是如何解决这一诉求的?

 

日前,由徐峥监制主演的《我不是药神》在南京医科大学放映了校园特供版。电影讲述了程勇(徐峥饰),一个为生活所迫、卖保健品卖不出去、上有老下有小的离异中年男子,为了能有钱给父亲治病,决定答应一个慢粒白血病患者的条件——从印度贩卖仿制药品格列宁。


程勇从印度带回了天价药(格列卫)的仿制药VEENAT,并私自贩卖,引起警方调查。期间,程勇在医生舒曼的帮助和指引下,从自私走向无私,为病人的生存权而抗争,最终自首投案,赢得了尊严。

 

《我不是药神》预告片↓↓↓

这部电影的故事真实原型是:私营企业老板陆勇患上慢粒白血病,在国内专利药卖23500一盒,而印度的一款药效相同的仿制药200一盒,国内专利药和代购仿制药价格相差100多倍。国内专利药这个天价让陆勇感到不堪重负,同时很多根本吃不起专利药的患者只能一个个离开人世。


陆勇毅然决定亲身试验印度仿制药,在试服一个月时间后去医院做了检查发现各项指标均正常后,他便开始为自己和病友从印度购买这款仿制药……此时才34岁的陆勇,他之后的人生就和药联系在了一起,可以说仿制药给了陆勇新生的机会,但同时也给他带来“奇遇”,后来,陆勇因涉嫌妨碍信用卡管理罪和销售假药罪,被捕并被起诉到了法院。在看守所关的135天理里,曾有600多名白血病病友联名写信,请求对陆勇免予刑事处罚,最后检方宣布不予起诉。


陆勇他登上过全国的主流媒体,被称为抗癌药“代购第一人”、“药侠”。在癌症患者眼中,他是如普罗米修斯一样盗火的英雄。直到现在,他的影响力到了新的边界——成为一部电影的原型。而成为电影原型,意味着陆勇已不单单只是一个事件的主角、一个边缘人群的代表,更是意味着他的故事即将进入大众文化。而这,不仅仅只是一部电影的上映,更是向社会发出的一种现实诉求。

《我不是药神》:现实与争议

《我不是药神》电影海报  来源:药侠陆勇博客


“关税过重”、“仿制药质量”这些问题诉求正在缓解


“高价专利药吃不起,便宜又药效相似的药品却违法,矛盾之下,想保命的患者该何去何从?”“进口药品价格过高。药品购销体制缺陷,以及进口药品关税问题。共同导致很多进口药品价格超出了大部分人的承受范围。”


其实这些关于专利药价格高昂、关税过重的问题在今年5月1日之后将会得到有效缓解。届时,包括抗癌药在内的所有普通药品、具有抗癌作用的生物碱类药品及有实际进口的中成药进口关税降至零,使我国实际进口的全部抗癌药实现零关税。较大幅度降低抗癌药生产、进口环节增值税税负。


此外,还将抓紧研究综合措施,采取政府集中采购、将进口创新药特别是急需的抗癌药及时纳入医保报销目录等方式,并研究利用跨境电商渠道,多措并举消除流通环节各种不合理加价,让群众切实感受到急需抗癌药的价格有明显降低。


抗癌药的零关税无疑是为广大癌症患者带来了福音。可以更有效、更直接地增加相关供给,让患者买到价格更实惠、质量更好的“救命药”。而同时对国内制药企业无疑是带来了冲击和挑战,但从长远来看,降价的抗癌药,有助于倒逼国内药企加快创新步伐。

 

仿制药与原研药


尽管现时国内是有自主研制生产的抗癌原研药,但只能说是凤毛麟角,难以满足患者市场。另外由于时代、技术、审核机制的限制,国内仿制药质量存在一定问题,部分药物在生物等效性上达不到完全一致,所以目前,国家也在开展仿制药一致性的评价工作,致力提高药品质量。


目前已有抗癌药通过一致性评价,其成分、质量、疗效与原研药一致,临床可完全代替原研药使用,将会为患者带来更大的好处,同时成为国内市场的新星。


陆勇发布公开信,对电影《我不是药神》提出了质疑


《我不是药神》即将公映,但电影的原型陆勇却对此提出了质疑,声称预告片在网上发布以来,给他带来了不小的困扰,并在其博客发表声明,如下:


各位亲友,各位病友,朋友们:
以我的事件为背景的电影《我不是药神》将在7月6日全国上映,该电影的预告片和花絮在网上发布以来,给我带来了不小的困扰。预告片中的“我”是一个卖印度神油的小店主,从非法贩卖印度药品中赚了大钱,抱着一大堆钱睡觉。大家出于对我的关心和支持,纷纷向我表达了对该片的不满,认为会让观众觉得我真的从中赚钱,损害了我的名誉。但是我想,公道自在人心,只要我确实没有干过对不起良心的事,我就可以睡得安稳。在此,我先谨就你们关心的问题做以下声明:


一、至今日,我没有以任何方式,授权制片方来拍摄此电影。应韩家女女士的请求,我于2015年授权她根据我的故事原型创作剧本,她承诺正面宣传我的形象,维护我的名誉,并在此电影项目中,注明“根据×××真实故事改编字样和字幕”;尊重我的各项合法权益,且不得授权第三方对我造成伤害。韩家女将剧本卖给制片方,并未告之我,更未取得我的同意。


二、从剧本的创作开始至今,我从未收过剧作者、制片人及其他任何人的一分钱,连提都没有提过。因此,请大家不认为我从中得了多少钱。我承诺,如果将来我能因此得到什么“赔偿”的话,我全部公开捐献给肿瘤基金会或病友。


三、我对预告片和其他拍摄花絮中搞笑的行为表示不满。他们的“爆笑”是建立在病人痛苦之上,这种消费病人的行为,不值得称道。在我的字典里,“命不是钱”,命是活生生的。我不知道,这部电影的制片人、演员有没有想过,一位癌症病人看到这样的电影会是什么感受?


四、我和制片人联系过,要求在片尾加一小段我的说明,以澄清事实,免得观众误会。但据制片人说,因某位领导要求电影“突出政府作用,弱化个人英雄主义”,某位副局长不同意我在片尾以主角原型说几句。其实,我不想当什么英雄,我只想澄清事实。恰恰电影将主人公刻画成一位为讲个人义气而对抗法律的个人英雄令我不满。我从未对法律、对时代感到不满,我和病友们不想造成社会的对立。我始终敬畏法律,感恩新时代,感恩社会的进步。


各位亲朋好友,事情至此,我也只有先向各位作以上说明。在病友面前,我是“神”;在资本和明星面前,我也是弱势群体。但我深信法律的公平和尊严,将依法维权。
祝你们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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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

心似平原走马,易放难收。



《我不是药神》:现实与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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