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江苏药品监管



又一省降低药品注册费!!!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工作要求,推动良好有序的营商环境,按照《省发展改革委 省财政厅关于降低药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收费标准的通知》(苏发改收管发【2019】91号)文件要求,自2018年12月19日起,对我省国产药品注册费(包括补充申请注册费、再注册费)、境内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包括首次注册费、变更注册费、延续注册费),在试行收费标准基础上统一降低30%。



    降费后国产药品注册费收费标准

又一省降低药品注册费!!!


    降费后境内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收费标准


又一省降低药品注册费!!!



又一省降低药品注册费!!!

又一省降低药品注册费!!!


文件还规定2018年12月19日之前受理,但尚未作出行政审批结论的药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申请,仍按原收费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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