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医药云端工作室:挖掘趋势中的价值
来源:全药网
编辑:云中鹿
【云端导读】
新疆八师石河子将加入深圳GPO采购试点,新疆省级药采平台与深圳药采平台同步运行,哪家采购平台的药品质优价低,医疗机构就可以自主选购哪家平台的药品,采购金额不能低于本机构药品总采购金额的80%;并保证药品价格与深圳一致、药品目录与深圳基本一致。目前深圳GPO囊括了广东省内半数以上的城市与之合作,并向黑龙江、云南、吉林、新疆等地扩张。


4月17日,全药网转发新疆八师石河子市加入深圳市公立医院药品集团采购改革试点的通知,将依托深圳市公开遴选的第三方公立医院药品集团采购组织(以下称为“全药网”), 开展师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跨区域联合集中采购试点,为师市全面推进公立医疗机构药品跨区域联合集中采购提供可推广的经验。
改革措施
(一)确定试点单位。选定市人民医院作为试点单位,开展师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跨区域联合集中采购试点。
(二)多平台共存、共用。新疆省级药采平台与深圳药采平台同步运行,哪家采购平台的药品质优价低,医疗机构就可以自主选购哪家平台的药品,实行良性竞争,使医疗机构多了一种选择。
(三)认可深圳药采平台的药品目录。医疗机构要调整用药习惯,以使用深圳药采平台药品为主。深圳药采平台内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品,深圳药采平台以外禁止高价采购。
(四)规范医疗机构的采购行为。各医疗机构在师市认可的网上药品采购平台(新疆省级药采平台和深圳药采平台等)采购的药品,采购金额不能低于本机构药品总采购金额的80%。在师市认可的网上药品采购平台以外的采购(以下简称“线下采购”)行为应符合相关规定。
(五)遴选药品配送企业。师市通过《八师石河子市医疗机构药品配送企业入围项目》(政府采购 (2019) 53号),公开招标两家药品配送企业。医疗机构在深圳药采平台上采购的所有药品,均由中标药品配送企业进行配送。医疗机构可根据药品配送企业的服务好坏,自主选择药品中标配送企业。
(六)改进药款结算管理模式。医疗机构在深圳药采平台上采购的所有药品,由师市医保基金直接结算;在深圳药采平台以外自行采购的药品,由各医疗机构自行结算。
(七)加强政府统筹监管。师市药品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全药网”、中标药品配送企业和师市相关医疗机构集中采购行为的统一监管。
风险管控
(一)药品价格与深圳一致。严格履行与深圳市全药网药业有限公司签订的《八师石河子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跨区域联合集中采购合作协议书》的相关约定,保障师市医疗机构所采药品质量可靠、供应,及时,并与深圳市公立医院药品集团采购平台交易价格–致。
(二)药品目录与深圳基本一致。保障深圳药采平台.上的药品目录(药品通用名、规格、剂型、厂家)与为深圳市公立医院享受的药采平台上的药品目录(药品通用名、规格、剂型、厂家)基本一致。
(三)最终药品加价率正常使用。在药品跨区域集中采购过程中,严格执行《八师石河子市医疗机构药品配送企业入围项目》(政府采购(2019)53号)中标的药品采购价加价率。
通知还明确,2019年5月15日前,医疗机构根据需求在深圳药采平台上填报药品预期(季度)采购量,确定药品配送企业,并签订《八师石河子市公立医疗机构整体加入深圳市公立医院药品集团采购电子交易合同》和《八师石河子市公立医疗机构整体加入深圳市公立医院药品集团采购廉洁购销合同》。
2019年6月1日起,所有相关医疗机构开始在“全药网”为师市搭建的“药品采供平台”上下单采购;药品配送企业开始正常配送;社保局基金管理科开始正常的药品货款结算。
全国各区域药品采购联盟情况
自国务院办公厅7号文、国家卫计委70号文明确鼓励省际跨区域联合采购以来,全国已涌现多个药品耗材跨区域联合采购联盟,如三明联盟、京津冀药品耗材采购联盟、华东四省一市联盟相继建立。
而国家医保局主导的“4+7带量采购”,以及深圳GPO,尽管不是采购联盟,但其发挥的作用及影响面已经超过了上述相对松散的联盟。
【三明联盟:三明市为主导持续扩张】
目前,三明联盟成员包括宁波、珠海、乌海、玉溪和河北省唐山市、邯郸市、沧州市、衡水市、邢台市、张家口市6个试点城市及28个示范创建县,以及太原市、鄂尔多斯市、庆阳市、青海互助县、漯河市、濮阳市、铜仁市、贵阳市、江西于都县、江苏启东市、兴安盟、湘西自治州、昭通市。
至此,三明联盟总数达到19个市 、31个县、1个自治州、1盟。联合限价采购协议要求,将按照“为用而采、去除灰色、价格真实”的原则。成员可以采购三明联盟内所有成员采购的药品耗材,供货模式采取“两票制”。同时,三明联盟成员要对医药、医保、医疗等医改信息实行资源共享。
三明联盟一开始亮相震惊业界,三明远低于全国平均价的超低价一旦蔓延势必击穿药企的价格底线。然而,从目前的发展来看,三明联盟组织较为松散,虽然两两签署协议进行价格联动,但真正实施联动的并不多见,特别是一些发达城市如宁波、珠海,与三明结盟象征意义大于实际意义。
【四省一市:全是医改试点省,分工已明确】
沪苏浙皖闽在全国药品市场地位举足轻重,可谓全国最大的区域市场,这种大体量的联合采购联动虽不会一步到位,但也逐渐在启动。
2016年11月,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共同签署《“沪苏浙皖闽”四省一市综合医改联席会议制度协议》,明确将在药品耗材采购、医保支付、医疗服务价格改革、人事薪酬、健康产业发展等方面开展政策协同。
2017年5月25日,“沪苏浙皖闽”四省一市综合医改第一次联席会议在上海召开,明确了四省一市在医改推进工作中的分工。
2017年11月,进行四省一市药品联合采购方案意见征求,计划以福建来牵头通过四省一市信息互联互通,共享药品中标信息、价格信息等,对药品进行联合阳光采购。以四省一市为一个统一采购区域,通过“任务分解、结果互认”的方式,对单一来源(原研、独家)药品按照连片谈判的方式进行价格谈判。
2018年5月9日,据《2018年安徽省重点医改任务》显示,安徽省将在10月份之前,积极参与“沪苏浙皖闽”四省一市药品耗材联合采购,进一步降低药品耗材价格。
【武汉药品带量采购联盟】
2018年7月2日,武汉市医用物资采购管理办公室印发通知,将成立武汉医疗机构药品带量采购联盟。联盟成员由武汉市、区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区属基层医疗机构;其他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构成。
据武汉卫计委早前发布的《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武汉市公立医院药品带量采购工作方案的通知》(武卫生计生[2018]25号)明确指出,武汉市、区管公立医院为采购主体,各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武汉市带量采购主体议定的价格跟标采购。
加入联盟需向联盟办公室提出申请,区属基层医疗机构由区卫计委统一提出加入申请。其他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由办医主体主管部门同意后提出加入申请。
【国家医保局主导的4+7带量采购】
这个采购项目由医保局主导跨区域的带量采购涵盖4个直辖市+7个副省级或计划单列市(沈阳、大连、广州、深圳、厦门、成都、西安),共11个经济发达城市组成的带量采购堪称“超级联盟”,“联盟盟主”比起上述各个联盟而言,组织更加完善–前者较为松散,而医保局则是具备采购职能的副部级单位。
与2017年同种药品最低采购价相比,中选的25个品种药价平均降幅52%,最高降幅达96%,其中22个为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
【京津冀采购联盟】
2016年底,京津冀三地卫计委在北京共同签署了《京津冀公立医院医用耗材联合采购框架协议》,启动了京津冀公立医院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同时筹谋开展三地第一批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工作。
2017年1月26日,《京津冀公立医院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工作方案》发布,同时,京津冀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平台http://www.tjmpc.gov.cn:9004/也在这一天上线运行。
2017年9月4日,《京津冀公立医院第一批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实施方案》印发。
2018年5月30日,京津冀三地卫生计生委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联合医用耗材采购工作的完成情况,同时宣布联合采购结果将于今年6月30日起正式执行。
据介绍,本次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共涉及179家企业申报的32357条产品。执行本次联合采购结果后每年可为三地公立医院节约耗材采购费用超过8亿元,整体降幅达到15%。
三地卫生计生委还制定了《京津冀公立医院医用耗材联合采购重点监控产品采购使用管理要求》,对本次价格谈判未成功的医用耗材列入重点监控,做好情况分析,加强预警管理。
2018年10月11日,2018京津冀鲁辽卫生健康协同发展峰会在济南举行,期间京津冀及山东、辽宁五省市卫计委共签环渤海卫生健康协同发展合作协议。为加强区域卫生健康合作交流,推动区域协调发展,五地将在包括五地药品耗材采购联合体对接,实现价格等信息共享诸多方面加强合作。
这也意味着,京津冀联盟可能再添两名成名,与山东、辽宁形成五省市联合采购联盟。
此前(2018年9月),山东省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议价采购机制规范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网上集中采购行为的通知》,通知提出“积极与周边地区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联合体进行信息对接,实现价格信息共享”的要求,并明确将执行中的省级中标结果转为挂网价,优先参考京津冀联采挂网价进行议价和价格联动。
【14省区抗癌药采购联盟】
2018年9月,陕西省卫计委发布《省际联盟进口抗癌药品专项采购公告》,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湖南、广西、海南、贵州、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和陕西等14个省(自治区)自愿组成省际采购联盟,共同开展进口抗癌药品专项采购工作。
公告提出,本次专项采购范围仅限于进口抗癌药品,以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抗癌药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中抗癌药品清单中的进口抗癌药品制剂为基础,结合国家谈判进展汇总形成。采购周期原则上不低于一年。在采购周期内,国家有新的谈判价格或要求的,执行国家要求。
2018 年11月8日-14日,14 省省际联盟成员(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湖南、广西、海南、贵州、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和陕西)陆续发布省际联盟进口抗癌药品联合议价结果。议价结果显示,共有57个产品申报参加了此次议价,议价成功47个产品,议价成功率达82.46%。10个品规议价失败,议价成功率约 82.46%,另有未申报的品规24个。
与议价前全国最低价相比,议价成功药品平均降幅约3.9% ;与14省联盟成员原最低价相比,平均降幅约7.4%。与此前全国省级最低价相比,平均降幅约3.9%。其中降幅最大的为注射用紫杉醇(白蛋白结合型),降幅约 15.23%。
经对议价成功的产品分析,与5月1日前14省挂网价格和2017年采购量相比,平均降幅15.54%,每年节约资金1.03亿元。与14省现行挂网价格和2017年采购量相比,平均降幅11.3%,每年节约资金0.91亿元。
全国范围内多样化、碎片化的采购环境正在形成,除了跨区域联盟采购,医联体、GPO采购都是不可小觑的采购力量,对药企来收,市场准入已经逐渐代替终端销售,成了至关重要的一环,采购方式的变化从未如此重要,药企也需要在变化中,提前做好应对方式。
演讲路演设展参会 请咨询:18028691034、18028691048
亦可点击下方报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