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18日,上海阳光医药采购网发布《(2019)28号关于公布2019年第四批议价药品(自费药)挂网采购的通知 沪药事药品〔2019〕28号》,公布98个药品获批挂网。

据《通知》内容,本次公布挂网的98个药品均为自费药,挂网药品信息自4月22日生效。此外,上海阳光医药采购网就自费药品挂网有关事项做了如下通知:
一、自费药品信息公布
于2019年4月18日由“上海市医药采购服务与监管信息系统”向医院推送自费药品信息,4月22日生效议价。
二、自费药品信息核对
自费药品信息公布后,请各药品生产企业核对本企业的药品信息,若有疑义应及时向市药事所反馈情况。
三、自费药品网上议价
1、已公布的自费药品,挂网采购价由药品生产企业(或委托企业)通过“上海市医药采购服务与监管信息系统”内询价议价系统与医疗机构议价后执行。
2、议价结果不得高于同企业同品种五省市最低采购价;没有五省市采购价格的,原则上议价结果不得高于同企业同品种十省市最低采购价。
四、自费药品外省市采购价格更新
已公布的自费药品外省市采购价格如有更新,企业应在新的采购价格执行之日起一个月内,及时在询价议价系统“外省市价格填报”内更新采购价格[详见:关于“全面实施药品挂网公开议价采购”等有关事项的工作提示(5)],更新的外省市采购价格经市药事所审核通过后即时生效。具体操作办法请参考询价议价系统操作指南。
附2019年第四批议价药品(自费药)挂网信息明细表:






内容整理:医药观察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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