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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据西北地区某商业公司透露,基药目录有调整的迹向。


关注点一:九大门类需要专家提前参与


据该商业公司透露,最近有关方面组织了一次内部研究会,涉及消化、呼吸、感染、神经、心血管、内分泌、肿瘤、血液、儿科等类别,会提请相关专家提前参与。


关注点二:优先考虑临床价值品种进基药


目前来看,进入基药的的考虑原则是以临床价值与优先使用为主,进基药的品种可以不是医保,同时,也不能只考虑廉价药。


关注点三:地方性辅助用药进入基药目录希望不大


近年来,由于全国各地都陆续出台了重点监控以及辅助类用药,此类品种已经得到了有关方面的高度关注并作为进基药的衡量标准之一。目前来看,此类品种进入国家基药目录难度相当之大。


关注点四:非医保也有机会进基药


进入基药,并不一定非得是医保药品。因为如果是临床必需的药品,相关部门会尽快将其纳入医保。


关注点五:仿制药会优中选优,目录动态调整


本轮目录调整,会考虑仿制药中“优中选优”因素,笔者预计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将会被重点参考。


总体分析:基药目录影响有限,进入医保目录方是正题


根据2015年2月13日公布的《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卫药政发〔2015〕52号)规定,国家基本药物遴选应当按照防治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使用方便、中西药并重、基本保障、临床首选和基层能够配备的原则,结合我国用药特点,参照国际经验,合理确定品种(剂型)和数量。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制定应当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医疗服务体系、基本医疗保障体系相衔接。


但近四年来,尤其是2014年国家卫计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配备使用管理工作的意见》后,各省陆续出台相关政策,支持基层医疗机构采购非基药。历经近四年的过渡期,在各地城乡医保合拢为一的大背景下,基层用药基本上原则已经放开。


以广东为例,自2017年7月1日起,广东省不再对各级医疗机构(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下同)配备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含省增补基本药物,以下统称基本药物)的品规数量和金额比例作具体要求。这一点,基本上就意味着不再对国家及省基药的使用品规数量和金额比例进行强制规定。而根据广东以往政策要求,基层医疗机构只能配备不超过40%的新农合和医保药品,二级公立医院基本药物销售额要达到40%-50%;三级公立医院基本药物销售额要达到25%-30%,其中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医院基本药物销售额要达到50%。


因此,基药不再强制规定,将颠覆以往的各级医疗机构销售布局。总体来看,对部分产品来说,二级以上医院所谓的基药配备使用也并不能对临床必须产品构成多大的影响。


对于部分并不依赖基药生存的医药企业来说,能够持续进入动态调整的医保目录才是正题。尤其是在药品标准提升、全面推进仿制药质量与疗效一致性评价、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治理药品生产流通秩序等举措出台的背景下,基药目录的含金量与以往相比已经淡化不了少。


而目前药企要做的,并不是进不进基药目录,而是要考虑公立医院改革、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药品集中采购三方互相嵌套所带来的影响。在此基础上,再去定位自身产品的打法,“合适”的,才是最好的!“盲目”进基药或“冲动型”的增补地方基药,并不值得鼓励。


基药制度让村医活不下去了!现终于大放开!


基层,一提到“基药”,无不让人想到“巧妇难为无米之炊”、“致命”的基药、“没有药可用”、“价格高”……


这些负面的词汇承载的是基本用药制度带给广大村医的直接影响,以及他们迫切希望放开基药限制的呼声。


基药制度让村医活不下去了!


1. 基层无药可用


由于基药目录的限制,很多时候卫生室里的药品不管是对基层村医的看诊还是居民用药需求来说,都是不能满足的;另外,村医是从卫生室进药,由于采用招标制,导致小厂药、高价药充斥其中,低价、有效的药品储备量少或是根本无储备,村卫生室经常缺货;价格高的药也不受欢迎,甚至会受到居民抱怨,村医也很无奈。


2. 收入大幅降低


实行基药零差率,导致村医的收入大幅度下降,对比实施基药制度之前,村医卖药品的收入来源被“切断”;有些药价比药店还高,村民也会质疑村医,加之无药可用,严重影响卫生室的门诊量,医疗服务的收入也随之锐减。


3. 补助不到位


国家对村医的确有基药补助,但这类补贴很少,而且即便这样,还有一些地方的补助款仍不能及时足额到位,出现迟发、克扣的现象,让村医们辛酸又不满。


不断有村医为此受罚


不少村医不满于这种现状,所以铤而走险,当不执行或违反基药制度时,又会受到或重或轻的惩罚,我们看两个案例:


案例1:村医不执行基药制度案


广西省的一名乡村医生,在执行基药政策后,他发现同厂家、同批号的药品,基药却比药店出售的价格高,甚至“成倍涨”,于是他坚决不执行基药政策,并联名患者向上级卫生主管部门进行了上诉。


最终,当地卫生局向从事了多年村医工作也具有村医相应资质的他下达了“未取得有效《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得开展医疗诊疗活动,责令你立即停止医疗诊疗活动”的《卫生监督意见书》,于是该村医被停业了。


案例2:超基本药物目录用药案


有报道称台州温岭市卫生执法人员在巡查时发现,滨海镇某村卫生室乡村医生罗某开具的一张处方签上写有“氨茶碱针和氨溴索针”的字样。而根据《浙江省乡村医生基本用药目录》的规定,乡村医生可以给患者使用的“氨茶碱和氨溴索”药品的剂型只有片剂,应用注射剂则违反了《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


对于罗某的行为,温岭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依据《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对罗某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笔者相信他们不是不清楚基药制度的相关规定,但还是“明知故犯”了。这不是故意找罪受,而是对现状表现出的无奈。


“不惜架上药生尘”本是医者对世间人长寿的殷切希望,医者仁心的体现,如今却是有病不能看,有病无药用的现状写实。悲兮!奈何兮!


基药大放开,村医终于等到了!


随着基药制度的弊端日益凸显,关于基本药物制度是否该废除的争论也甚嚣尘上。自2014年国家卫计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配备使用管理工作的意见》后,各省陆续出台相关政策,改进或扩大基层医疗机构基药目录等,以满足基层用药需求。


最受关注的是,5省基药大放开:


宁夏

日前,宁夏卫计委发布《关于调整全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配备使用的通知》,《通知》显示自2018年5月1日起,宁夏《基本医保药品目录》(2017年版)中除限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使用的药品,均允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并按照医保有关规定支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不得配备使用非医保药品。


并且将通过财政补助或医保报销等方式实现基本药物免费使用,推动基本药物公平可及。


天津

2018年1月31日,天津市医药采购中心发布《天津关于调整基层医疗机构药品网上采购范围的通知》。通知各单位,从2月1日起,天津基层医疗机构药品网上采购范围,与二、三级医院用药全面衔接。即,天津所有公立医疗机构用药目录全部统一,基层用药不再受限。


广东

2017年7月,广东省出台文件,明确不再对各级医疗机构(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含省增补基本药物)的品规数量和金额比例作具体要求。此举被认为是宣告“基药正式瓦解”。


辽宁

2007年8月1日,辽宁省发布《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实施意见》,要求全省各级医疗机构实行统一采购平台、统一采购目录。


北京

2017年4月8日,北京市阳光采购扩充基层医疗机构目录,原基层医疗机构与二三级医院的药品采购平台合二为一,实现用药完全一致。


另外,全国其他省份也在逐渐提高基层医疗机构使用非基药的比例,个别省甚至高达50%,如安徽、山东、四川、浙江等等,具体文件不再赘述。


基药制度彻底废除是不可能的,但未来可能不再区分基药与非基药是可期的,让基层用药更方便,国家在此方面的调整也在加强:


一是,基层用药的限制在放开,对基药的品规数量和金额比例不做要求或提高非基药比例;


二是,扩充基药目录,使基层能用药、实用药大幅增加;


三是,逐渐实现各级医疗机构用药统一,探索建立各类医联体内药品共享,推进分级诊疗;


最后,还有基药免费供应政策,虽不是全部,但针对部分病种的基药实行免费已经是趋势所在,这也对基层做好慢病管理,促进医患关系和谐,实现基层首诊有着显著意义的。


村卫生室是基层医改的网底,国家分级诊疗也在强调“强基层”,但真正的“强基层”必定是可以听到来自最基层战场的村医群体的呼唤!


村医支持医改,也支持国家的分级诊疗政策,但他们不能不食人间烟火。因为医生也是人,基本的生活保障,更高的物质追求,作为医生的获得感、自豪感也需要国家来关注与支持!


“守得云开见月明”,坚守在基层的村医们终于有可喜的事,困扰村医的这一大难题正在慢慢解决。相信不久的未来,当基药问题得到彻底解决之时,其他问题也会得到一个好的答案!


来源:基层医师公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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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发于微信公众号: 万英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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