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12日,山东省东营市药监局发布2018年第3号撤销药品GSP认证证书的公告,东营市东营区天宇药店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有关规定,不再符合认证标准,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山东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试行)》,该局依法撤销其GSP证书。
据医药观察家网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山东省2018年以来共有69家药品经营企业被撤销GSP证书。其中省局公布8家,各市局共公布61家。值得注意的是,这些企业均是存在违反/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行为。
资料显示,GSP证书被撤销期间,企业一律不得从事药品经营行为。企业如再次申请认证,需在撤销证书之日起6个月后方可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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