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国新网
国家卫生健康委副主任曾益新(刘健 摄)
9月5日,国新办举行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政策例行吹风会。国家卫生健康委副主任曾益新在会上介绍,8月3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审议通过了《关于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意见》和目录调整工作。近期,《意见》和目录将印发实施。
曾益新介绍,《意见》强化基本药物“突出基本、防治必需、保障供应、优先使用、保证质量、降低负担”的功能定位,主要从以下5个方面进行了调整完善:一是更加注重临床需要,突出药品临床价值,目录实行动态调整。二是更加注重发挥好政府和市场两方面作用,强调对市场供应易短缺的基本药物,通过市场撮合、定点生产、纳入储备等措施保证供应。三是更加注重做好上下级医疗机构用药衔接,强调各级医疗机构全面配备、优先使用基本药物。四是更加注重与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联动,强调按程序将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品品种优先纳入基本药物目录,逐步将未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基本药物仿制药品种调出目录。五是更加注重与医保支付报销政策做好衔接,医保部门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基本药物优先纳入医保目录范围或调整甲乙分类,逐步提高实际保障水平。同时,《意见》提出3方面要求。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将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情况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工作体系。二是加强督导评估,根据督导评估结果及时完善基本药物制度相关政策。三是加强宣传引导,为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曾益新介绍,本次基本药物目录调整,坚持调入调出并重,中西药并重,共调入药品187种,调出22种,目录总品种数量由原来的520种增加到685种,其中西药417种、中成药268种。在覆盖主要临床主要病种的基础上,重点聚焦癌症、儿童、慢性病等病种,新增品种包括了抗肿瘤用药12种、临床急需儿童用药22种以及世界卫生组织推荐的全球首个也是国内唯一一个全口服、泛基因型、单一片剂的丙肝治疗新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