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一封重庆医药工业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的员工的举报信,投诉到重庆市市政府公开信箱,反映违反国家药品生产管理法规方面比长春长生生物有过之无不及。信中列举了领导带头弄虚作假、擅自变更工艺、向药监局请客送红包等情形。
8月31日,国家药监局已派出督查组对重庆市食药监局调查工作进行监督。在事情未弄清楚前,我们不造谣不传谣,也不对信件所涉及内容的真实性进行评价。


该信件为通过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开信箱发布,信件显示,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回复时间为2018年8月24日。在8月30日开始,该事件在各大自媒体上传播开来,并直接导致了8月31日事件的主角—市值约800亿的上市公司复星医药(600196)股价盘中触及跌停。在8月31号早上7:42分,重庆食药监局对该信件进行了进一步回复,公开了调查进展。

该信件内容在31日上午后一段时间内无法查询,但不知何时起,又可以查询了。截至发稿日,该信件内容公众仍可通过重庆市人民政府公开信箱进行查阅,显示的更新回复时间为8月31号13:03分。

回复显示:关于调查进展情况:我局组织的主要由国家药品GMP检查员组成的调查组,正对举报的问题开展深入调查;驻局纪检监察组对举报反映的我局监管人员接受吃请、收受红包的情况进行了初步核实,暂未发现有违法违纪问题;积极主动与举报人进行联系,但发现其所留信息不是举报人真实信息,目前我们一直未能联系上实际举报人。
针对该事件调查情况,业内影响力较大的蒲公英公众号报进行了道,并在咨询了调查相关人员后进行了分析(见下截图),引起了广泛的讨论。

针对该信访举报事件,笔者也没明白,在举报内容没有调查清楚之前,官网为何会公布?笔者进一步查询了《重庆市政府系统公开电子信箱管理暂行办法》。
关于信访邮件递交与审理,该办法规定:
市民通过登陆市政府公众信息网“市政府公开信箱”栏目进入公开信箱递交入口,选择市长信箱或各单位信箱递交邮件。

受理范围包括:需要重庆市各级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以及部分公共企事业单位按职责处理的有关事宜;对重庆市各级政府和各级政府部门办事效率、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投诉和举报。
立项处理包括:(一)直办:即首接单位工作人员直接处理答复,或交单位内部其他部门处理。(二)交办:即首接单位将邮件转交其他部门办理,包括市长信箱交单位信箱办理和各单位信箱交其下属部门办理。
承办回复:各承办单位收到上级单位的交办邮件后,应及时办理。除特殊情况外,一般应于收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要求回复办理结果。
公示:邮件办理完结后,除涉及国家机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敏感性较强的内容外,经分管负责人或单位分管领导审签后,应如实在市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公示,管理系统提供网上办结邮件公示功能。
该信件办理单位为重庆市食药监局。针对该起事件,投诉信件也提到,“最近从电视上看到关于长春长生生物公司严重违反国家药品生产管理法规的系列报道,我们认为,我院制药公司在违反国家药品生产管理法规方面比长春长生生物有过之无不及”。看到这里,我们已经认识到,这是一起敏感性较强的投诉事件。可能在重庆市食药监局相关人员办理此事时,按照不超过10个工作日进行回复的要求,在8月24日进行了初步回复。初步回复意见也指明,“高度重视,已启动……调查,已派出……,如发现……,将……。如有新的查办结果我局再向您反馈”。
对于未调查清楚的可能引起广大民众疑惑、恐慌或者资金财产损失的敏感信息,最终还是在8月30日传播开来。不仅如此,在最新的回复中提到“积极主动与举报人进行联系,但发现其所留信息不是举报人真实信息,目前我们一直未能联系上实际举报人”。问题没查实清楚,现在连举报人也联系不上了?
在公开信箱中我们可看到,通过提供诉求人姓名、电话、邮箱等信息就可以提出诉求。而根据该管理办法,一般要求收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给与回复,有些情况下可能短期内无法调查清楚一件复杂的事件,但又不得不回复,所以出现了”已启动……,如发现……,将……”这些悬而未决的回复。但回复内容向公众公示,人人都可以不用注册即在该网页进行查阅。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访条例》(国务院令第431号)指出,信访人享有依法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的权利。并享有查询信访事项办理情况的权利、就信访事项受理、办理情况得到书面答复的权利。本事件中,投诉人的内容得到了办理和回复。
通过信访途径,人人可提出诉求,这是公民的权利,但对于信访内容,是否又可以人人可传播呢?尤其是一些“敏感性较强的内容”,在未查实之前,是否必须向公众公示?未查实而公开公示,不仅可能在业内会造成较大影响,甚至可以进一步通过影响资本市场扩大其影响力。正如蒲公英所述,“在举报内容没有调查清楚之前,官网就公布,是否显得有些不妥?以现在媒体的力量,这样一条或许不实的信息,会给行业、监管、企业带来多大的麻烦和混乱?是否存在有组织或者个人蹭“长生疫苗”热度,故意搞垮该企业?”
改革开放40年来,中国医药发展经历风雨变迁。我们看到,医药行业在不断改革和前进中,我们共同关心关注于人民群众的健康,我们也需要业内外人士共同维护、尊重、理解和支持医药事业的发展。对于该事件,以上仅为笔者个人的一些想法,仅供交流,如有不当之处,请指正!
药研编辑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