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览 | 第33批拟纳入优先审评药品注册申请公示


根据《关于鼓励药品创新实行优先审评审批的意见》(食药监药化管〔2017〕126号),药审中心组织专家对申请优先审评的药品注册申请进行了审核论证,现将拟优先审评的药品注册申请及其申请人予以公示,公示期5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在药审中心网站“信息公开–>优先审评公示–>拟优先审评品种公示”栏目下提出异议。


第33批拟纳入优先审评程序药品注册申请公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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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Oct.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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